為切實建立基層公務員的培養(yǎng)選拔機制,從基層和生產(chǎn)一線選拔優(yōu)秀干部充實各級黨政機關,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貴州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黔組通〔2014〕92號)文件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開展省直機關面向全省公開遴選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下同)工作。為使遴選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公告。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工作實績、群眾公認,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選拔方式,建立來自基層公務員培養(yǎng)選拔機制,優(yōu)化省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進一步提高省直機關密切聯(lián)系群眾、服務基層的能力和水平。 二、組織領導 根據(jù)《貴州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為加強公開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共同抓好公開遴選工作的政策研究、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處抓好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遴選機關積極配合做好相關遴選工作。 三、遴選計劃和職位 根據(jù)省直機關及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以下簡稱遴選機關)編制空缺情況和實際用人需求,確定遴選計劃和具體職位。詳見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2,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四、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縣、鄉(xiāng)鎮(zhèn)兩級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詳見職位表)。 2、縣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詳見職位表)。 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工作經(jīng)歷或其他基層工作經(jīng)歷要求(部分職位要求3年及以上縣以下<含縣>基層工作經(jīng)歷,具體以職位表為準);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 4、年齡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1974年1月>,,具體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5、現(xiàn)任鄉(xiāng)科級正職及以下職務; 6、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內或提任現(xiàn)職不滿1年的; 6、新提任為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不滿3年的; 7、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工作不滿1年的; 8、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9、公開遴選方案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